取得賠償金額-保障您的權利

首先帶大家了解什麼是認識民事保全、執行程序

民事保全程序

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1項規定: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民事訴訟法第523條第1項規定:假扣押,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

車禍事件倘若造成死亡或重傷害之結果,賠償金額難以估計,肇事者極可能有脫產或隱匿財產,是以,為避免無法順利請求損害賠償,聲請法院裁定假扣押以保全肇事者財產勢在必行。

「車禍幫幫忙」律師審視案情,倘認為有聲請法院假扣押必要時,將適時建議您為假扣押聲請及計算假扣押之數額,以保障您的權利。

民事執行程序

執行名義取得:車禍事件最可能取得之執行名義包含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民事判決及調解筆錄。

調查財產:持上開執行名義,向各地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並調閱債務人名下財產資料。

強制執行程序:包含查封、拍賣債務人財產等程序,以取得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