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要如何釐清責任歸屬

發生車禍,當事人間經常對於車禍造成的原因、責任歸屬比例有所爭執,那究竟要如何認定呢?

一、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俗稱「初判表」,主要是警察依據車禍現場圖、現場照片以及相關證據對車禍原因、責任歸屬所做的初步判斷。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只是初步的分析研判,不會明確記載雙方的肇事責任比例。

二、車禍鑑定

(一)如果對於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的內容不服,可以另外向各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車禍鑑定。鑑定委員會會依據調查筆錄、現場圖、現場照片、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等資料來進行車禍鑑定,如果有行車紀錄器的影像畫面或其他證據也可以提供給鑑定委員會參考。

(二)鑑定報告會記載違規事由及責任分配,責任分配是以記載「無肇事原因」、「肇事主因」、「肇事次因」、「同為肇事原因」的方式來呈現。

 

三、覆議

如果對於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不服,可以申請覆議,會由委員會依覆議理由及相關資料做成覆議意見書。但要注意覆議需要在收到鑑定報告後30天內提出,如果逾期,那就只能等訴訟時再向法院請求再次鑑定。

 

四、學術鑑定

如果對於覆議的結果還是不服,那就只能在訴訟當中請求法院將案件送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以外的單位進行鑑定,目前國內有逢甲大學、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大學、成功大學有這方面的服務,費用約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學術鑑定與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相比,具有更高度的學理性,會結合數學、物理、醫學等理論性資料進行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