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件發生後我該怎麼做?

出車禍怎麼辦?車禍處理流程9步驟,報案、理賠及提告一次搞定!

發生車禍後到底該怎麼做?現在就讓HELP LAW律師來解答你的疑惑!
1. 發生車禍,怎麼辦?

律師回答:報警、報警、報警,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2. 為什麼要報警?

律師回答:釐清肇事責任。

 

3. 如果發生車禍,可以雙方自覺沒事就離開現場嗎?

律師回答:不可以,因為刑法第185之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發生車禍有任何一方受傷,就要報警等待警方到現場處理。

 

4、 車禍,警方到現場後,警方會做什麼事?

律師回答:
(1)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警方會詢問車禍當事人姓名、車牌號碼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2)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現場照片:在事故發生第7天,車禍當事人可以向當地交通隊或至內政部警政署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用網路申請。
(3)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交通事故30日後,車禍當事人可以向當地交通隊或至內政部警政署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用網路申請。

 

5、 我因為車禍受傷,對方都沒有誠意,該怎麼辦?

律師回答:這種情形,一律建議至當地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6、 為什麼直接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律師回答:
(1) 因發生車禍而受傷,肇事者大部分都是不小心(過失)造成,而成立刑法第284條的過失傷害罪,而依照刑法第287條規定,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之罪。
(2) 承上,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所以,在車禍發生後,警方到場製作完筆錄後,就會知道肇事者是誰了,所以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要提出刑事告訴。
(3) 再承上,因為過失傷害案件依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所以實務上地檢署於確認案發經過後,都會將刑事過失傷害案件移付調解委員會調解,只要雙方就賠償金額達成和解,受傷的人撤回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檢察官只能依法為不起訴處分,案件就結束。

 

7. 提出過失傷害告訴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律師回答:
(1)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確認被告年籍資料
(2)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現場照片=>確認案發時間、地點及現場狀況。
(3)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大致釐清肇事責任。
(4) 診斷證明書=>證明有受傷之事實。

8. 怎麼向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律師回答:
(1) 按鈴申告:地檢署每日都有值班的檢察官或檢察事務官受理民眾報案。
(2) 書狀提告:撰寫刑事告訴狀並檢附相關事證。

 

9. 如果向地檢署按鈴申告,會問什麼問題?

律師回答:
(1) 告何人何事?=>我要告肇事的人(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對方的名字唸出來就對了)
(2) 事實經過?=>0年0月0日,在00市00區00路,我駕駛車牌號碼000號機車,沿著00路行駛,在00路與對方駕駛的車牌號碼000號自小客車發生車禍,我人車倒地,受傷了。
(3) 有什麼證據要提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診斷證明書。
(4) 有無意見要陳述?=>對方肇事後都沒跟我和解,希望能請檢察官主持公道。

 

10. 地檢署何時會傳喚開庭?

律師回答:大概1個月左右就會開庭。

 

11、 檢察官開庭會問什麼?

律師回答:
(1) 告何人何事?=>我要告肇事的人(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對方的名字唸出來就對了)
(2) 事實經過?=>0年0月0日,在00市00區00路,我駕駛車牌號碼000號機車,沿著00路行駛,在00路與對方駕駛的車牌號碼000號自小客車發生車禍,我人車倒地,受傷了。
(3) 雙方有無調解意願?=>有。
(4) 檢察官諭知移付調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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