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時,除了警察機關提供的登記聯單,還可以在事故發生30天後向警察機關申請車禍初判表,但『初判表』的內容要如何怎麼看?申請的流程又是什麼?本篇文章將詳細介紹車禍初判表,讓你一次搞懂申請流程及初判表的內容!
什麼是車禍初判表
「初判表」實際上初判表的法律完整用語是:《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主要簡單寫下警方初步判定車禍肇事原因的資訊做成的初步結論,由於進行判斷的警察機關不是司法單位,因此「初判表僅供參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車禍初判表內容怎麼看
想知道初判表怎麼看,首先得了解車禍初判表內容會寫到哪些資料!
(一) 車禍初判表內容會寫到哪些資料?
- 肇事時間、地點
- 當事人姓名
- 駕駛車輛種類、車牌號碼
- 初步分析肇事原因
通常會在此欄寫上警察機關初步認定的肇事原因,常見的包括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行駛、未發現肇事原因…等等
(二) 被寫在初判表第一個當事人資訊欄位,是不是就代表肇事責任比較重?
答案:不是!
一直有個都市傳說,寫在第一個就是肇責比例大,這一切可能只是警員的習慣,並非規定,若以此來分辨恐吃虧囉!
如何申請車禍初判表或查詢申辦進度?
(一)線上申請(僅限有人受傷或死亡的案件)
透過「內政部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 」申請,同時也可以透過該系統查詢申辦進度。
(二)臨櫃申請初判表
至「交通事故登記聯單」的指定地點(通常為該地區警局的交通大隊),透過郵寄紙本申請單或至臨櫃填寫申請單,查詢進度則須透過撥打該單位的電話詢問。
看初判表時有哪些重點?
初判表只是初步的肇事責任認定,只能大致看出「是否有肇事責任」,不會詳細記載肇事責任比例。發生車禍後可能會衍生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問題,而藉由初判表記載的車禍肇事責任歸屬,就可提起車禍過失傷害告訴,因為實務上不需要明確的肇事責任比例或是主因及次因來認定過失,只要車禍判定結果為有肇責就行。
另外如果賠償金額小的時候,可藉由初判表作為參考,但若是賠償金額龐大,建議除了初判表外可以申請車禍鑑定,較能了解車禍事實經過及主要、次要肇因,讓調解能更順利的進行。
不服車禍初判表該怎麼做?
如對於上面記載的肇事原因有任何疑慮,或是想要進一步了解更詳細的肇事分析,當事人可以在交通事故發生日起算6個月內,向交通事故發生地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車禍鑑定報告。
以上是車禍初判表的重要資訊,如果您對於申請流程有其他疑問,或是不服結果想提出覆議,都歡迎點擊下方LINE的按鈕,讓我們為您講解及分析案件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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